黑龙江给高校独立学院招生立规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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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15日11:52 黑龙江日报 | ||||||||
本报讯 14日,记者从省教育厅获悉,我省将进一步规范管理高校独立学院的招生工作。 据了解,教育部门要求,独立学院必须严格执行国家下达的年度招生计划,不得委托任何中介机构组织生源或进行录取工作;不得向学生收取国家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以外的任何费用;不得违规降低标准录取考生,不得以专科录取、按“专本连读”培养。严禁独立
作者:丁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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