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强调:严查利用审判权执行权谋取非法利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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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15日13:20 华夏经纬网 | ||||||||
中新网4月15日电最高人民法院近日印发的《关于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若干意见》强调,必须以查办利用审判权、执行权谋取非法利益的案件为重点,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强劲势头。 光明日报的消息称,最高人民法院明确,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各级法院的查案重点仍然是利用审判权和执行权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违法执行、拖延办案等严重违法
最高人民法院强调,法院各级领导要高度重视对违纪违法案件的查处工作,重要案件上级法院要派人参加或督促下级法院调查。对严重的违纪违法案件,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绝不袒护,坚决把少数害群之马清除出法院队伍。对瞒案不报、压案不办甚至干扰办案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要求,要进一步加强信访举报工作和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切实保障宪法赋予公民的对法院及其工作人员批评、建议、控告、检举等权利,对举报、控告要认真受理、及时核查,对打击报复举报人的要严肃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要求,各级法院都要设立专用举报电话,并向社会公布,畅通群众举报渠道。要继续加大信访督办案件的力度,下级法院必须负责地按照规定的期限向上级法院报告,绝不允许搪塞和拖延。(高闻)(来源:华夏经纬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