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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总局批准七城市通过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复查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15日13:28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4月15日电 据国家环保总局网站消息,环保总局近日正式批准张家港、昆山、常熟、青岛、威海、中山和厦门等7座城市通过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复查,这些城市成为首批通过复查的国家环保模范城市。

  环保总局有关负责人说,在正式批准张家港等7座国家环保模范城通过复查前,环保总局已经发布通告,并在有关新闻媒体上对复查事宜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对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的复查要求受到了各地的普遍关注,对推动已命名的环保模范城市持续改进环保工作起到了重要作用。根据复查结果及公示情况,张家港等7座城市在达到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各项考核目标的同时,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不断提升城市环境管理水平,持续改进工作成效明显,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环境问题,发挥了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对周围地区的表率、辐射、带动作用。

  环保总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全国首家“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张家港近年来对基层“既考核GDP,又考核COD”,率先提出将生态市建设作为深化创模成果的重要载体并进入全面实施阶段;昆山市环保投资指数连续多年超过2%,全市国内生产总值从1999年的171.6亿元增加到了2003年的430.37亿元,城乡环境面貌大力提升;常熟市合力打造“山水城”、“园林城”、“生态城”,突出循环经济理念,经济运行质量得到了进一步的提升;青岛市以迎办奥运为契机,提高城市核心竞争力,开展“绿色系列”创建活动,为迎办“绿色奥运”奠定了良好的社会基础;威海市连同所辖的乳山、文登、荣成率先建成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群;中山市创建生态示范区和生态市,把创模理念向卫星城镇扩展,把模范城市环境管理目标和管理手段向中心城镇延伸,以城市带动农村;厦门市建设“海湾型生态城市”,将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纳入为民办实事项目,兑现对市民的承诺。

  环保总局有关负责人表示,环保总局每三年对已命名的国家环保模范城市进行严格复查、公示和审定,依据复查结果对三年中稳定达到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各项指标的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予以免检,并给予通报表扬;对复查不合格的城市,将提出警告、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甚至摘牌。从2004年起,环保总局已按照调整后的国家环保模范城市考核指标以及复查要求,对张家港、深圳、大连、珠海、厦门、威海、昆山、烟台、莱州、荣成、中山、海口、汕头、苏州、青岛、江阴、大庆、文登、杭州、宁波、常熟、太仓等22个国家环保模范城市进行了复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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