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奇美赴大陆投资物流案获台经济主管部门核准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15日14:34 新华网 | ||||||||
台湾奇美电子申请赴大陆设立物流公司投资案,在依规定提出资金项目补充说明后,已经获得台经济主管部门核准。 据“中央社”报道,奇美这项投资案金额仅有100万美元,属于台“经济部”投审会简易审查范围,但因奇美创办人许文龙支持大陆《反分裂国家法》的言论,使得此案备受关注。投审会日前以奇美财报速动比率偏低为由,要求奇美提出补充说明,引发外界对于投审会
| ||||||||
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
|
|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