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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眼”警车即将上路巡逻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15日15:21 深圳晚报

  本报“交通安全热线”两小时接到近百市民来电交警监控交通违法将有连串新举措

  “电子眼”警车即将上路巡逻

  本报记者赵笑梅通讯员陈志强杨静报道“在可以掉头的路口掉头,为什么被拍了?”“小车能否驶进公交车道‘借过’?”昨天上午,在本报与市交警局联合开通的4部“交通安
全专题热线”中,这些容易忽略的交通安全法细节成为热门话题。在两个多小时的连线中,来自市公安交警局的5位交警接到近百市民来电、来访。交警部门认为,接听市民热线、集中解答市民疑问,有针对性地宣传交通安全法非常及时和必要。1至3月深圳交通死亡事故统计分析显示,因驾驶员违法招致不幸的占77%。而平时驾驶员违反交通安全法也是各类交通事故的主因。今年春节至今,市交警部门加大了路面巡逻执法力度。仅3月份我市交警部门查获的机动车驾驶员各类交通违法就达11万余宗,其中值勤交警查获7万余宗,比上月增加了63.9%,占交通违法总数的六成多;交通监控记录4万余宗,比上月减少11.66%,占交通违法总数的三成。这就是市民在深圳街头看到的:背相机值勤的交警多了。昨天,一些市民对交警频频出现在街头拍摄交通违法行为表示不解,提出“值勤交警该不该把主要精力放在记录违法上?”对此,市交警部门解释:过去交警现场纠正一宗违法行为平均需15分钟,会影响整条路段的交通顺畅。如今,巡逻交警持相机记录违法行为,既提高了工作效率,又使取证不影响交通畅顺,是执法手段的进步。据交警部门透露,深圳将加大对交通违法行为的监控执法力度,目前,市交警局正在研究一种新型路面监控设备——在警车上安装电子摄录机,以便监控行进中车辆出现的违法行为。安装了“电子眼”的警车上街巡逻,在国外运用得相当普遍,而在中国,目前只有香港和上海使用,效果不错。针对一些市民昨天提出的能否及时获知违法记录的问题,据记者了解,市交警局目前正尝试启用多种渠道,将驾驶员违法行为记录及时通知其本人。继市民可以拨打信息台、上网查询、定制手机短信等方式获取交通违法记录外,市交警局准备在6月推出新举措:将交通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告知书和处罚决定书,通过挂号信的方式直接送到当事人手上。如果当事人在签收15日内没有提出异议,就可前往银行缴纳罚款;如未签收,交警部门将通过媒体公告送达。作者:本报记者赵笑梅通讯员陈志强杨静发表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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