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额与税单为何不符?只因工资纳税方入税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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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15日15:49 金羊网-羊城晚报 | ||||||||
本报综合消息据《南方日报》报道,部分已收到税单的纳税人提出疑问:本人于2004年缴纳的个税总额为何与现在收到的完税单纳税额不符? 李先生是广州某杂志社(事业单位)不占编制的在职采编人员。他去年全年自己统计缴纳的个人所得税额应是4800元左右,但税单显示全年的纳税额却只有1500元。
据该杂志社财务总监解释,李先生每月的纳税额中,部分是工资薪金的应税额,部分为稿酬的应税额,两部分应税额都向税务部门申报了。 省地税局解释,目前能开出完税单的仅是“工资薪金”部分的完税额。李先生的固定工资为1500元左右,他的完税单上目前只能显示他的工资薪金部分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而未能显示他的稿酬纳税部分。 省地税局有关负责人指出,像李先生这样需要全部个人所得税应税项目的完税证明的,可以按规定程序,向当地税务机关提供代扣代缴税单位的完税证明和纳税原始材料,经税务部门核实、把入库资料与代扣代缴单位的个人纳税资料核对无误后,便可以单独开出完税单。 (晓航/编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