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人事厅介绍将建公务员虚假行为档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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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16日03:06 北京晨报 | ||||||||
新华社电 今年开始,新疆对报考国家公务员有虚假行为的人员建立了相关档案,有此类“案底”的人员至少3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 据自治区人事厅介绍,自2004年新疆招考公务员以来,先后接到20多起举报,其中以制造假学历者居多。针对进入公示阶段的两起举报,自治区人事部门进行了审核,发现属实后,立即取消了两人的录用资格,目前两人已进入“虚假行为”档案。(李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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