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实施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16日04:24 河南报业网-河南日报 | ||||||||
本报讯 (记者苑海震 王泽远谭勇)从今年开始,我省67896名模范执行计划生育政策的村民将可以享受到每月至少50元的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 2004年,我省焦作市被国家确定为全国10个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试点之一。省市计生委高度重视这项标志着我国人口和计生工作管理模式重大转变的民心德政工程,严格实行资格确认、资金管理、资金发放和社会监督“四权分离”的运行机制,取得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这项民心德政工程,决定从2005年起,在全省所有县市区推广实施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所需资金除国家补助50%外,其余50%由省市县按30%、10%和10%的比例负担。 全省人口计生部门迅速采取行动,经过3个多月的辛勤工作,初步确定了2005年全省符合奖励扶助条件的对象为67896人,为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在全省全面实施奠定了坚实的基础。②4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