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义勇为医疗费谁来出(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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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16日05:01 北京青年报 | ||||||||||
见义勇为小伙擒获偷车贼 叶先生家住外交部街某小区,3月10日凌晨4点,他正在家中睡觉,突然被一阵“质问”声惊醒。他赶紧打开防盗门走了出来,只见一名偷车的窃贼被邻居陈大爷堵在了楼道内。经过一番搏斗,叶先生制服了这名窃贼并将另一名同伙抓获,现场还发现了他们的作案工具,并将两名犯罪嫌疑人移交给随后赶到的公安干警,但是他的右手也在搏斗中掌骨骨折。 经过治疗,叶先生右手的伤势已经稳定。记者看到叶先生家所在的外交部街社区居委会给他写来了感谢信,建国门派出所给其单位出示了叶先生见义勇为的证明。单位知道这个情况后,也对带伤坚持工作的叶先生进行了表彰,还将给予他一定的物质奖励。 表扬有了,证明也开了,可一个月过去了,叶先生治伤所花费的医药费和上班的打车费却还没有着落。 事主莫急民政部门正在办理 带着叶先生的疑问,记者与东城区民政局进行了联系。负责此事的邢先生告诉记者,一般情况下,见义勇为荣誉称号应由本人到当地民政部门申请,如果本人因故不能前来,可以由他人代为申请。申请时应提交相关的材料、证据及线索,在事件发生30天内,上报民政部门审核,无论审核结果是否属于见义勇为标准,民政部门都会在7个工作日内将结果通知申请人或申请部门。对于见义勇为行为人的医疗赔付问题,应首先由加害人承担,但由于大多数情况下加害人并不具备承担能力,因此一旦确认行为人的行为属于见义勇为,且本人已参加社会保险,则其医疗费用由保险机构按规定支付,不足的部分由行为发生地的民政部门从“见义勇为基金”中支付。 对于叶先生的情况,邢先生表示,东城区民政局已经受理了他的申请,并对他的事迹进行了上报,只是由于目前仍需和公安部门作进一步沟通,因此对于叶先生医疗费用的赔付工作仍没有最终解决。邢先生最后表示,请当事人不要着急,他们会尽快做好此事的善后工作。 线索提供严先生、叶先生 线索奖励100元 作者:王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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