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大头娃娃”奥强获赔6.1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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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16日06:08 成都日报 | ||||||||
四川新闻网-成都日报讯 阜阳劣质奶粉事件已经发生一周年时间了,14日,第一个举报劣质奶粉并揭开震惊全国的“劣质奶粉”黑幕的“2004年度十大法治人物”高政,拿到了儿子韩奥强的诉讼判决书: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被告马大成、刘洁等6人赔偿韩奥强6.1万余元,其中精神抚慰金4万元。
高政是安徽省太和县三堂镇的一位普通农民,儿子韩奥强于2003年8月6日出生后的第十天起,开始食用“伊鹿”牌婴幼儿奶粉,连续食用一个月后,出现了持续高烧、腹泻等症状,入院诊断为:腹泻病、肺炎、营养不良、肝大待查等。2004年6月29日,韩奥强提起诉讼,要求马大成、刘洁等6名生产、销售商赔偿其各项损失20万余元。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经过审理查明,6名被告应按责任大小及过错程度承担共同侵权赔偿责任。据中广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