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提高房贷罚息不合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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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16日07:36 大众网-齐鲁晚报 | ||||||||
据《城市快报》报道记者日前获悉,中消协对目前部分银行提高逾期房贷罚息的做法表示了质疑。中国消费者协会投诉与法律事务部主任王前虎于4月13日在北京对媒体表示,银行临时变更罚息的做法不符合《合同法》有关规定,属单方变更合同行为。 据了解,今年3月17日,央行在上调住房贷款利率的同时,对各银行执行的房贷逾期罚款利率水平作出调整,规定借款人在合同已有的罚息水平上加收30%至50%,同时给各商业银
王前虎表示,银行的这种做法将损害到老客户的利益。因为老客户与银行当初签订的购房合同中有明确规定:“借款人应按期还贷款本息,如未按约定的时间归还,贷款人将按国家规定对逾期贷款每日计收万分之二点一罚息。”根据合同,相关贷款人给银行支付的日罚息利率就应该是万分之二点一。在未与当事人协商的前提下,银行不得擅自变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