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长:要想办法稳定房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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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16日08:13 温州都市报 | ||||||||
本报记者 刘雪菲 本报讯增加经济适用房的供给,扩大廉租住房的受益面,加快拆迁安置房的建设,提供普通商品房的供应比重———昨天在全省稳定住房价格、推进住房保障体系建设电视电话会议上,省长吕祖善要求,各地要让这“四个轮子”一起转起来,争取通过3年努力,基本建立中低收入家庭和住房困难户的住房保障体系,缓解住房供应紧张的“人等房”局面,逐步
吕祖善强调,各地要高度重视目前房地产市场存在的问题,想办法稳定住房价格,既要防止大起又要防止大落。住房供需矛盾较突出的杭州、宁波、温州,要适当增加土地供应量,保证经济适用房和安置房用地,严格控制超大面积住宅用地,严格控制拆迁规模;年内所有地市全部要开始实施、加快实施廉租房保障制度,2年内做到应保尽保。“如果你是拆迁户,在外过渡了两三年,会是怎样的心情”,讲到拆迁安置房问题时,吕祖善要求各级领导换位思考,并带着紧迫感去做好安置房建设工作。 会上,市长刘奇就如何“加快安置房建设,稳定住房价格”发言。刘奇强调,我市2003年前实施拆迁的安置房今年必须全部开工建设,在外过渡5年以上拆迁户的安置房建设进度达到全部可认购,在外过渡2年以上拆迁户的安置房建设进度达到90%可认购。同时,我市将进一步严格控制拆迁规模,依法办理有关房屋拆迁手续。除城市基础设施、公共设施、安置房建设地块、危房和“城中村”改造外,原则上不再扩大拆迁规模;全年拆迁计划不超过上一年度商品住宅和经济适用房竣工面积总和的35%,凡未列入年度拆迁计划的一律不实施拆迁;对不符合拆迁规定、不具备拆迁条件的拆迁项目不予审批。 刘奇表示,对拆迁范围内个别困难户拆迁,将提供经济适用房或廉价房予以照顾解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