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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周聚焦:从慈善榜看慈善事业与慈善文化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16日10:06 工人日报天讯在线

  新闻回放———

  据《北京青年报》4月12日报道,由胡润编制的2005中国内地慈善家排行榜4月11日在上海发布。云南世纪金源投资置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黄如论以2.86亿元的捐赠额成为中国内地“最慷慨的慈善家”。从50位上榜企业家的捐赠情况看,他们更多关注教育、健康领域。

  据4月11日《中华工商时报》报道,一份与财富排行榜对应的中国财富阶层爱心清单———“2005中国大陆慈善家排行榜”即将隆重发布。而与此榜同行的还有中国10大慈善人物的出炉。据称,此排行榜是在民政部直接指导下,由中国各公益机构参与并由中国社工协会企业公民委员会和公益时报共同编制。

  据国内慈善事业的专业机构统计显示,目前中国的各种慈善团体每年获得的慈善捐款与巨大的经济总量相比显得微不足道。而在统计中,更难见那些身家上亿甚至数十亿元的中国企业家的身影。而福布斯全球总裁史蒂夫·福布斯认为,较少涉足公益事业可能与中国企业开始赚钱的历史尚短有关。

  另据《北京晨报》4月12日报道,民政部出来辟谣,称民政部不知道此事,也没有对此事提供直接指导,而且民政部不会编制此类榜单。

  慈善榜能让富豪们多做善事吗?

  从刚刚公布的胡润2005中国内地慈善家排行榜来看,许多《福布斯》排行榜上的富豪在此榜却“榜上无名”。

  任何群体都有害群之马,中国的“富翁一族”当然也不例外,其中不乏宁可花钱去修建“活死人墓”、包养二奶乃至N奶的暴发户,但是明白而且愿意“取之社会,用之社会”的中国富翁应该还是比较多的,而他们之所以不愿意捐钱,相信更多还是由于制度上的原因。

  这里就举出三个原因:对保护私有财产的规章制度不够完善、慈善团体缺乏公信力和透明度、欠缺鼓励捐款的法律。

  由于各种复杂的原因,许多中国富翁的“第一桶金”都是“灰度”较高的,而现有的规章制度并没有给予私有财产完善的保障,他们担心成为第二个“沈万三”也是可以理解的。其次,中国的一些慈善团体确实存在着公信力问题,而且透明度不高。其三,许多国家都有专门鼓励纳税人捐款给社会慈善事业的法律,比如说捐款多少就可以享受扣税甚至免税优惠等,而中国到目前为止还缺乏这样的法律。(4月13日《南方都市报》郭惠兴/文)

  注入理性的财富文化观与财富责任观

  我们期待,慈善榜的发布能够给更多中国富豪的心灵注入理性的财富文化观与财富责任观,改变他们在慈善公益事业中的“不作为”现状。

  在今天这样一个财富涌动的时代,我们不仅要关注财富积累、继承与保护,更应该去关注财富文化、财富伦理以及财富责任的含义。如果我们的财富文化观念与财富责任意识长期被弱化,而走向过度逐利化,这显然不利于和谐社会的构建。毕竟,拥有财富,不仅是一种物质占有。

  其实,中国富豪们之所以能够拥有庞大的社会物质财富,一个最重要的原因就是受益于我们这个伟大的时代,因此,他们本身就有责任将个人财富反哺社会。

  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面对财富时的心态、理念、思维、判断也都面临着转换。如何有效传播健康的财富观念,让更多的人拥有良好的财富文化心态,背负起财富责任,是一个重要的社会课题。显然,良性的财富文化观与财富责任观,需要社会、经济、文化等各种领域的努力推进。

  在我看来,类似慈善家排行榜的发布,能够起到一定的精神引领作用。这实际上就是让良性的财富文化向更大的范围辐射,有利于使更多的中国富豪们拥有高尚的社会人格和道德情操,形成开明、开放的社会财富文化心态。进步的财富文化观念能够增强中国富豪的财富责任意识,也有助于调整社会各阶层的心态。(4月12日《齐鲁晚报》单士兵/文)

  给慈善榜泼点冷水

  我看到“捐赠数据”是慈善榜一个重要而且必要的考虑因素时,有些疑问如鲠在喉,不吐不快。

  第一,慈善榜等同于捐赠榜吗?按照通俗的解释:慈善,对企业而言是社会责任,对个人而言更多地体现为对社会的回报和感恩。我们能拿“捐赠数据”来衡量一家企业承担的社会责任、一个人的感恩程度吗?对于一家财大气粗的大企业而言,捐赠100万可能只是九牛一毛;对于一家中小企业来说,捐出100万可能是其几个月的利润总额。这个时候,我们能够判定中小企业的社会责任感就不如大企业、捐赠金额多的企业就上榜捐赠金额少的企业就无缘榜单吗?

  第二,慈善榜有无可能拒绝“历史悲剧”?笔者这里所说的“历史悲剧”,是指某些入榜企业(个人),事后却“东窗事发”,这在各类慈善榜中并不少见。究其原因,是因为我们缺乏一个能够科学地对企业(个人)的社会责任考评的制度。事实上,一个完善的社会责任考评体系的建立是需要艰难而漫长的过程的。

  第三,慈善榜如何做到“趋利避害”?慈善榜的目的无非就是为了让慈善事业成为公众关注的焦点、激励更多的企业(个人)参与到慈善事业中来,官方操盘慈善榜自然有着更大的权威性和公信力,但从历史经验和国际惯例来看,政府部门可以用各种恰当、适度的方式表扬、奖励那些为社会慈善事业做出巨大贡献的企业(个人),但是排行榜之类涉嫌“盖棺论定”、“名留青史”的事情,大多数还是应该由民间组织来操作为好。(4月12日《解放日报》李明/文)

  慈善排行:寻求财富正义之路

  谈及财富,必然涉及社会的公平和正义,从这一点而言,慈善榜的意义要大于财富榜。中国不乏富豪,但缺少富豪慈善家。中国富人一直遭人诟病,与其财富品质不无关系。这既包括绝大多数财富来源与分配的不公,也包括不少富人的“为富不仁”和他们对待慈善事业的冷漠态度。

  慈善捐赠,可以看做是社会财富的再分配。只不过这种分配不依赖于税收之类的强制手段,而是一种良心和自愿。

  怎样的财富分配才算得上正义?这是一个颇有争议的话题。

  罗尔斯的“分配正义”理论主张,在机会均等原则下,尽可能照顾“最少受益者”的利益。在他看来,照顾弱者不是富人的慈善,而是弱者的权利。

  诺齐克用他的“正义链”挑战罗尔斯的“分配正义”。这个链条包括“获得的正义”———最初财产的获得必须清白,“交易的正义”———财富持有过程中的每一次转让与交易都是自由公正的,“矫正的正义”———如果财产来源或交易存在不公,就必须进行矫正。在诺齐克看来,如果财产所有者的财富来源和交易都清白公正,那么哪怕他富可敌国,也是公正的持有,不应受任何指责。富人可以自愿进行慈善捐赠,但社会和国家没有任何理由强制他们这么做。

  相比之下,诺齐克的观点更切合许多中国人的所谓“仇富”心理———不是仇视财富,而是仇视财富来源与交易的不公———能有多少中国富豪敢站出来说,自己的财产来路清白,从而问心无愧地拥有?

  从这个角度来讲,中国富人的慈善捐赠,就不仅仅是个人的自愿行为,更是对其财富获得方式的一种自我矫正。这种矫正,将有助于社会通过自愿手段,实现财富的再分配。这种方式,却有助于新的财富文化的形成,让达者兼济天下。(4月13日《中国经济时报》冯雪梅/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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