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第一慈善家”赢官司获赔3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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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16日10:30 东南快报 | ||||||||
因认为《瞭望东方周刊》上刊登的《文物大案牵出著名慈善家》一文侵犯了自己的名誉权,中国第一慈善家李春平将瞭望周刊社、瞭望东方传媒有限公司推上被告席,要求给其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失费500万元。昨天上午11时30分,此案在北京市高级法院终审宣判。法院终审认定涉案文章严重失实,构成了对李春平名誉权的侵犯。法院驳回被告上诉,维持原判。
今年1月17日,一审法院认定被告侵权事实成立,判决瞭望周刊社、瞭望东方传媒有限公司在瞭望周刊上发表致歉声明,赔偿李春平3万元精神抚慰金。被告提出上诉。(来源:《法制晚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