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车客运附加费免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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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16日11:15 西安新闻网-西安晚报 | ||||||||
本报讯(记者崔晓刚实习生王婧)给出租车减负能否落到实处?建设部、财政部和国家发改委2月21日的联合通知的精神能否得到贯彻?记者昨日从西安交通征稽部门了解到,我市城区运营出租汽车客运附加费将从5月份起免征,1至4月份征收的要在月底前退完,广大车主务必抓紧时间。 “不收取客运附加费的城区运营出租汽车应不跨行公路,对跨行公路的各类客运车辆
据了解,我市市区内出租车养路费征稽部门咸宁征稽所,正在积极进行退费工作。截至目前,已退还1至4月份客运附加费100余万元。尹科长强调,各处必须在4月底完成工作任务,广大车主务必尽早前往退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