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城市人士齐聚深圳研讨“个人合作建房”(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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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16日16:21 金羊网-羊城晚报 | ||||||||||
集资建楼不如买烂尾楼?合伙人资金如何监控使用也是关键 本报深圳讯记者宋毅报道:去年底,“合作建房”的概念在国内出现后,成为各界关注的热点。上海、南京、成都、深圳、杭州、厦门、济南、郑州等多个城市,都有人跃跃欲试。合作建房当事人资金如何管理?能否拿到银行贷款?昨日,包括北京、广州、深圳等14个城市的合作建房发起者及法律界、银行界代表聚会深圳,首次就个人合作建房进行研讨。 合伙资金须“第三方”监控 据说眼下个别城市,合作建房报名者众多,但真正要把钱存入到大家都认为“比较放心”的账户上时,当事人就反应不一。有人质疑把钱存入指定账户,“出现卷款潜逃怎么办?”对此,北京合作建房的发起人之一、律师孟宪生认为,资金的安全是“第一问题”:“合作建房和几个人组织一家公司完全不一样,风险时刻都会出现。如果资金模式不设定好,只是把资金存在一个账户,还是存在被划走资金的危险”。 联众置业发展公司董事长邱朝礼介绍,全国目前的资金集中模式大概有两种:一种是把钱存到银行,自己拿着银行卡,银行不具有监控的职能;另外一种方式是把钱存到银行里,按照合伙人的办法,用合同、用契约的形式约定好,共同把钱放在某银行,共同请一个监管机构。监管机构可以是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信托公司等。到了买地的时候,就从账户里把钱拨到另外一个账户就可以了。 至于合作建房能否拿到贷款,银行界人士此前接受采访称,针对个人合作建房,银行没有放贷的“套路”。该银行人士称,对于个人合作建房,银行方面存在政策风险、操作性风险和形式的风险。“是否可以操作要由央行来定,而贷款时间的长短同样是风险。对于合作建房的贷款,在银行内部也有不同看法”。 合作建房有别“团购优惠” 研讨会上,各地倡议者推出了多种合作建房的模式,有论者认为:深圳推出的“盘活烂尾楼”模式和重庆推出“联众建房”模式较具可行性。 “盘活烂尾楼”模式是指,合伙人通过竞拍获得某些现成的烂尾楼的所有权,然后装修、分配、管理。由于省去了买地和建房两个环节,直接从买房到使用,操作起来会简单一些。这种模式还有一个最大的好处是,可以消化烂尾楼,为政府分忧,既可惠及百姓,又容易得到政府支持,但烂尾楼一般有复杂的债务关系,未必容易处理。 而“联众建房模式”是由合伙人集资后,委托一个房地产公司来帮助合伙人代理建设,房地产公司在整个过程中承担“加工厂”角色,即专门负责为集资者“生产加工”集资房,只收取一定比例的“加工费”,不赚取其它任何费用,有别于“团购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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