腐败局长为侄子办事也收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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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17日01:44 现代快报 | ||||||||
据《瞭望新闻周刊》报道今年4月,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受贿罪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原江西赣州市公路局局长李国蔚无期徒刑。李国蔚腐败案件因其涉案金额之大、涉及范围之广、涉案人员之多、情节之严重、影响之恶劣,被有关部门称作近年来“赣南第一腐败大案”。 据赣州市纪委调查,李国蔚在赣州市公路局担任主要领导期间,凌驾于组织之上,大
李国蔚大肆敛财,几近疯狂。他逢年过节收钱,检查工作收,考核评比收,庆典收,住院收,搬家收。包工头的钱收,下属的钱收,班子成员的钱收,连帮侄子包揽工程也要收钱。据赣州市纪委调查,李国蔚任赣州公路局局长以来,受贿和非法收受他人钱物520余万元。他和妻子还以挂职兼职为名,在下属部门及工地多处领取工资和津贴15万余元。李国蔚还指使下属挪用公款1300万元为私营企业谋利;私设小钱柜172万余元,由其直接使用;弄虚作假,套取专项资金756万余元。受李国蔚影响,赣州市公路系统不正之风盛行。李国蔚一案中,5名县级领导干部和30名科级以下干部违纪违法。 李国蔚信神,赣州市公路局建办公楼和宿舍楼,他都要请风水先生。他还随身携带“护身符”,祈求得到神灵保佑。 李国蔚在被查处后说,“我犯这些事,是因为社会风气不好。查到了我,算我运气不好。”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