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错护犊全家遭通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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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17日01:56 京华时报 | ||||||||
作者: 穆奕来源: 虚报犯罪儿子年龄作伪证 本报讯(记者穆奕通讯员郑思科)为了包庇涉嫌犯罪的儿子,孔某父母谎报儿子于1989年出生,作案时未满16岁,不用负刑事责任。近日,孔某的父母带着孔某在逃,被警方网
朝阳检察院日前受理了聋哑未成年人孔某涉嫌盗窃案,作案时间为2004年11月。检察院审查发现已取保候审的嫌疑人孔某的年龄存在疑点:孔某在原籍没有进行户籍登记,骨龄鉴定为16岁6个月,犯罪时已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但是其父母作证称其出生于1989年,因此犯罪时还未满16岁。因该问题直接关系到能否追究孔某的刑事责任,检察院要求公安机关对此补充侦查。公安机关很快调取到了孔某的医院出生证明及《特殊情况出生未上户人口落户审批表》,证明孔某出生于1988年7月,犯罪时已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在证据面前,孔母承认自己作伪证。 朝阳检察院已将此案退回公安机关,建议对孔某变更强制措施,并追究孔某父母的刑事责任。目前,孔某的父母携子潜逃,公安机关已经对他们进行网上通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