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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冻杀人谁之过?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17日04:20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看着这一个个幼小的生命就因为吃“零食”果冻而陨落,相信谁的心情都不会平静。导致陈若宁被噎住的果冻直径大概是4厘米,而另一种果冻直径只有3厘米。医生说,这样的果冻更危险。而调查发现,直径3厘米以下的小果冻竟占了市场份额的一半以上。很难想象,这中间潜藏着多大的危险。

  从中消协到医院专家,所有人都清楚,果冻杀人最根本的原因不是它本身的质量问题,
而在于它的包装和尺寸。对此,生产厂家说,继续生产小果冻,一是因为国家没有出台尺寸标准,二是小果冻的销路的确好。追逐利润没有错,但毕竟,和利润相比,生命更加重要。

  既然小包装果冻存在安全隐患,国家职能部门是否对此进行了管理呢?据了解,尽管我国早在1992年就已经制定了果冻产品的相关行业标准,但其中对于果冻产品的规格大小并没有涉及。相关部门解释说,要真正限制小果冻生产,还需要征询行业主管部门、标准主管部门、行业专家和厂家的意见。

  从苏丹红事件到卫生部关于油炸薯片速溶咖啡可能致癌的公告,我们欣慰地看到,食品安全问题已经受到国家有关部门和普通公众越来越多的关注,消费者的知情权也得到更大的重视。但要真正保证大众的食品安全,消费警示远远不够,出台更完善的强制性标准、使有重大隐患的商品彻底消除才算标本兼治。(张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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