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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升本”大二以上才能考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17日04:20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本报讯 (记者 李娅实习生余文龙)记者昨日获悉,四川省教育厅日前下发了《2005年普通高等学校选拔优秀专科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通知》。《通知》规定,今年“专升本”比例按2004年专科新生入校总数的15%控制;与高职高专学校签订了“对口专升本协议”的本科院校,不得无故拒收学生。15%专科生可“升本”

  “专升本”选送对象为四川省各类全日制普通本科学校、已有一届毕业生的高职高专
具有与本科院校相同或相近专业的二年级及应届毕业生。选送基本条件为,在校期间政治思想表现优秀,未受到任何处分;学习成绩优秀;身体健康。

  通知规定,四川省“专升本”计划的基本原则是按2004年专科新生入校总数的15%控制。原则上各本科院校接收跨校“专升本”学生名额不得低于校内“专升本”名额的50%,个别专科生基数较大的本科院校,其接收跨校“专升本”的名额可适度减少。基础课考试学校自行命题

  今年“专升本”学生选拔考试仍不得低于4门课程,基础课3门,其中文科:英语、大学计算机基础、大学语文;理工科:英语、大学计算机基础、高等数学;专业课1至2门,英语、计算机、数学、汉语言文学专业的学生,专业课加试一门专业综合课。基础课考试由各选送学校按照四川省统一制定的《考试大纲》自行命题,专业课考试由录取学校自行命题。对口高校不得无故拒收

  校内“专升本”学生由本校统一组织考试后,按成绩划定录取分数线,其录取线按校内“专升本”计划的1:1.5划定。跨校“专升本”学生由高职高专本校统一组织基础课考试后,按成绩划定选送分数线,其选送分数线按2004年新生入校数的25%划定。

  凡符合选送条件的跨校“专升本”学生,由各高职高专学校统一组织报考有相同或相近专业的本科院校。其报考学校原则上按2003年或2004年所签“对口专升本协议学校”报名,各有关本科院校不得无故拒绝。本科院校统一组织专业课考试后,按成绩划定录取分数线,其录取线按校外“专升本”计划的1:1.5确定。

  另外,未完成“专升本”计划的学校和专业,报经省教育厅审核后,其录取计划可在学校与专业之间调剂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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