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高1419名退养人员补助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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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17日06:11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 ||||||||
昨日记者从成都市劳动保障局获悉,该市将上调中心城区征地农转非退养人员生活补助费,凡1990年12月31日前的土地统征后农转非退养代管人员,其生活补助费将按城区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执行,由原来的每人每月117.9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210元,并随中心城区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而调整。中心城区以外的其他区(市)县,可根据当地实际,参照上述标准妥善解决。记者肖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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