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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应设“无家暴日”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17日07:42 华商网-华商报

  本报讯(记者 刘燕 实习记者 杨德合)4月15日,一场由法学专家、司法部门工作人员、基层妇女工作者参加的预防和禁止家庭暴力立法研讨会在省妇联的组织下召开,绝大多数与会者建议制定反家暴法。不少专家认为,陕西应该有自己的“无家庭暴力日”。

  据了解,在省妇联近三年来接到的反映家庭问题的信访案件中,涉及家庭暴力的问题一直保持在22%以上。婚外情、家庭经济困难、婆媳关系不和、生活方式不和以及性方面因
素成为引起家庭暴力事件的重要原因。

  面对这样的现状,与会者一致认为,现有的法律文本里关于反家庭暴力的规定过于笼统,缺少一些防止与禁止方面的具体化规定,导致法律在介入家庭暴力事件的解决过程中会遇到各种各样的尴尬。在实际的操作中,也不能提供出多少具体的依据,给司法工作者和一线妇女工作人员的工作带来很大的阻力。我省出台一部规定细化,操作性强的反家暴法成为与会人员的一致呼声。

  去年,本报曾专门对反家暴立法做过一项调查,在近千名被调查者当中,认为我省应该尽快制定一个操作性强的反家暴法规者占7成以上。研讨会上,西安一家律师事务所的周律师认为,法律是人们行为的最低底线,在家庭暴力问题的解决过程中,法律的规范是必要的,我省制定一部可行性较高的地方性法规来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发生,在当前是有必要的,而且条件也是成熟的。

  对于有人大代表提出的将每年的11月25日“国际反家暴日”,设立为陕西“无家庭暴力日”的提议,不少专家认为,陕西应该有自己的“无家庭暴力日”,但应该和国际纪念日分开,以便在人们的意识里能够形成一个持续的反家庭暴力的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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