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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举行信访条例宣传活动市各区县设立宣传点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17日08:55 天津日报

  引导群众合理合法行使信访权利梁素梅

  本报讯(记者梁素梅)新修订的国家《信访条例》将于5月1日起正式实施,本市昨天上午举行宣传日活动,全市18个区县均在辖区内设立了宣传咨询点。市委常委、副市长孙海麟带队检查了部分区县的宣传工作。

  昨天上午,18个区县组织相关部门的信访干部在宣传咨询现场,向群众宣讲、发放新修订的《信访条例》,并现场接待群众反映的各类信访问题。孙海麟一行首先来到和平区在金街设立的宣传点,向现场参加宣传的信访干部详细询问了目前群众信访的相关问题及条例的宣传情况。孙海麟指出,在街头搞宣传咨询是一个形式,更重要的是信访干部本身一定要学好条例,在平时的接待工作中,要端正态度,按条例的要求规范信访工作。现在群众的法律意识越来越强了,信访干部不按规定办事,群众就会投诉你。他要求信访干部要广泛、深入地做好条例的宣传教育工作,使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全面、正确理解条例,引导公民依法行使自己的信访权利,以理性、合法的方式反映自己的利益诉求,依法解决纠纷,自觉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

  随后,孙海麟一行来到西沽公园门前红桥区设立的宣传点,向在场的公安、环保等部门的干部了解了接待群众信访工作情况,还向西沽街等街道干部详细了解了目前群众最关心的房屋拆迁安置工作。孙海麟说,群众信任政府、依赖政府,各级行政机关和信访机构的工作人员一定要依法做好信访工作,畅通信访渠道,提高信访事项的效率和效果,维护正常的信访秩序和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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