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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力提倡交警“暗中执法”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17日09:07 南京晨报

  北京讯面对不少“的哥”对北京交通警察“暗中执法”就是“设套”“钓鱼”的指责,面对社会对“暗中执法”褒贬不一的议论,北京市交管部门15日对社会公开表态:交警暗中执法并不等于设陷阱,北京将大力支持暗中执法。

  据了解,近期,不少北京市民通过媒体、网络,反映交警暗中设绊:躲在旮旯胡同或者是车里,手里拿着照相机,见到违法行为并不制止,直到拿到了违法的确切证据,才突然
冒出来开罚单。

  “交通警察拥有法律赋予的执法权,而法律并未禁止交警使用‘暗中执法’这种方式,因此,这种执法方式是符合法律规定的。”北京市交管局法制处处长赵继强表示,“暗中执法”和其他执法方式一样,目的都是为了减少交通违法行为,维护交通秩序。

  北京市交管局秩序处有关负责人表示,在暗中执法中发现违规的,绝大多数都是出于主观上的故意,“暗中执法是震慑作用最强的,也是最有效的制止违法行为的执法方式。”从趋势上看,“暗中执法”会成为北京交警执法的主要方式。对此有驾驶员提出,“执法的目的应该是及时制止违章行为,而不是处罚”。北京市交管局表示,对交警执法有疑义,觉得执法不公,可以通过申请复议或者是提起诉讼等方式解决。

  链接: 乌鲁木齐禁止暗中执法

  今年3月份,乌鲁木齐市交警支队向社会公布,交警在依法执法的前提下要遵循“不准躲在暗处执法”等“四不准”规则。(来源:南京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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