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上海权威部门警示:直销试点不等于传销解禁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17日10:26 新华网

  国内首张直销试点牌照日前花落雅芳。本市工商部门昨天表示,推出直销试点不等于传销解禁,传销或变相传销仍属非法。

  英文“DirectSale”,在我国香港和台湾地区分别译为直销和传销,而在内地这两个名词同时存在。据悉,国内首部直销管理条例已经送审。这部送审稿对“直销”的基本界定为:境内依法注册企业在设立店铺销售本企业自产产品的同时,通过推销员将产品直接销售
给最终消费者。其中,推销员作为签订推销合同的非正式员工,可不进行个体工商户登记,其合法经营活动不以无照经营查处。

  我国《取缔非法传销条例》也在送审过程中。市工商局公平交易处专事打击传销的工作人员介绍说,传销或变相传销与目前的直销概念有三大区别。首先,传销一般以购物或资金形式收取“入门费”;其次,传销通过多个“上线人员”与“下线人员”之间的网络结构进行;最后,传销采用“复式计酬”方式,即销售报酬并非仅仅来自商品利润本身,而是按发展传销人员的“人头”计算提成。

  执法人员强调,部分传销案件中,不仅没有店铺,甚至商品也是虚拟的,违法者其实是在传销网络中借“卖人头”牟利,而受欺诈的消费者往往因此血本无归。这是判辨传销与直销的关键点。

  据统计,去年全国工商部门共查处传销案件1400多起,捣毁传销窝点1万余个,遣散传销人员18万人以上。从目前投诉情况反映,本市约有20家传销企业活动。去年查处的最大一起“安而雅”活水器传销案现已结案,其处罚金额就近50万元。

  工商部门警示消费者,加入传销的消费行为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市民如发现传销行为,可举报12315。(记者/徐瑞哲)(责任编辑:周庚虎)(来源:解放日报)


 
小字】【打印】【下载点点通】【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缤 纷 专 题
春意融融
绿色春天身临其境
摩登老人
摩登原始人登场啦
请输入歌曲/歌手名:
更多专题 缤纷俱乐部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