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首次成功调解纠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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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17日10:59 温州新闻网 | ||||||||
温州新闻网4月17日消息:温州市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近日成功调解一起因土地流转引起的纠纷,化解了当事双方长达十多年的恩怨。据悉,这也是省内首例通过调解成功仲裁的土地承包纠纷案件。 龙湾区永中街道的潘某,在1982年的第一轮土地承包中承包3.67亩土地,后将承包地中牌坊地段的0.67亩土地交给吴某耕种。吴某将此地连同自己的承包地合并耕种。1999年第
潘某认为,第二轮土地承包采用“直接延长”的方式(即在第一轮承包的基础上,延长承包期限),这块地的承包权利理应属于他。吴某则认为,该块地一直由他耕种,潘某是将承包土地事实转让给他;在第二轮土地承包签合同时,潘某也没有签下这块承包地,实际上是放弃承包权。双方向市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请仲裁。仲裁庭进行调解后顺利化解双方矛盾。 据了解,成立于去年7月份的温州市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正是我市为解决农民这一难题而设立的专门机构。 (温州都市报 叶苏达 朱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