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提案委与提案单位在省民政厅举行面商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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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17日12:10 云南日报 | ||||||||
15日下午,就省妇联领衔向省政协九届三次会议提交的《关于切实维护我省孤儿合法权益的提案》,省政协提案委与提案提交单位及承办单位在省民政厅举行了面商会。 提案指出,近年来我省孤儿权益保障状况有了较大改善,但也存在着儿童福利机构投入保障不足,农村分散寄养孤儿困难较大,事实收养问题突出,法律法规政策与现实矛盾等问题及困难。
针对提案中反映的问题,结合我省实际,省民政厅提出了以下解决办法:各级党委、政府要切实加强对儿童福利事业的领导,各级财政要将儿童福利事业发展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加强儿童福利机构建设,并进一步加强对农村孤儿的关爱和保护力度,各级教育、卫生、民政等部门要密切配合,抓好对孤儿教育、医疗现有优惠政策的落实。同时,鼓励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儿童福利事业的发展;要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解决“事实收养”的突出问题;加强源头预防治理,加大对计划生育特别是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的监督管理力度,严厉打击、遏制拐卖、遗弃婴儿及儿童的行为。 省政协副主席陈勋儒出席面商会。省政府办公厅议案处、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省计生委等相关单位有关负责人参加了面商。 陈晓波(云南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