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江女巨贪贪污受贿130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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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17日14:17 东南快报 | ||||||||
本报讯连江滕娟生贪污受贿130余万元,成为建国以来该县第一女巨贪。昨日,连江县法院以贪污罪、受贿罪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一审判处滕有期徒刑18年,并没收赃款人民币110万余元、美金3万元。 滕娟生原系连江县对外贸易公司(以下简称贸易公司)法定代表人、总经理。1999年至2003年间,滕在贸易公司委托福州顺易商务咨询有限公司等四家公司办理货物出口过程中
同时,滕在公司代理出口业务中,非法收受福州顺易商务咨询有限公司、连江贵福石材有限公司的好处费人民币近14万元。 作为国有公司从事公务的人员,滕娟生平均月薪几千元,但其家财却有数百万元,其财产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约人民币87.万元和美金2万元,差额巨大,而滕本人无法说明这些钱的来源。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