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难造成19人死亡责任人被判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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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18日02:40 现代快报 | ||||||||
据新华社电记者从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2004年11月13日,四川省彭州市白鹿镇宏盛煤矿发生特大瓦斯爆炸事故,造成19人死亡、11人受伤,4月15日,彭州市人民法院以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分别判处这起特大爆炸事故的负责人何永贵、赵顺建有期徒刑7年和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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