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城被征地农民可领养老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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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18日03:10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 ||||||||
江淮晨报晨报讯日前,马鞍山市出台文件规定,《马鞍山市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暂行办法》自5月1日起正式实施,此举标志着马鞍山市被征地农民将正式被纳入社会保障体系。 该《办法》规定,凡本市辖区内被征地农民中,没有参加城镇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均纳入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范围。符合基本养老保障范围的被征地农民,由所在村民委
据了解,被纳入基本养老保险的被征地农民,从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次月起领取基本养老保障金。本《办法》实施以前,已达到和超过上述年龄的,基本养老保障金从实施之月起发给。而今后征地时,已达到和超过上述年龄的,基本养老保障金从领取《马鞍山市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登记证》的次月起发给。 (赵跃) (来源:江淮晨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