肯德基已向吴忠琪当面致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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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18日03:14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 ||||||||
江淮晨报晨报讯记者昨天获悉,在合肥市消协和孙卫东律师的推动调解下,中国百胜集团苏皖市场公共事务部两名负责人就销售“含红”食品一事,已于近日当面向“安徽苏丹红索赔第一人”吴忠琪致歉。据悉,吴忠琪的代理律师孙卫东已收到肯德基方面的律师回函。 昨天下午,吴忠琪介绍,在这次向肯德基“含红”食品讨说法的过程中,得到了公众舆论的广泛支持,并已实现他维权的初衷。目前,由于儿子正在备战高考,自己的教学工作
谈及此案社会意义时,孙卫东认为,目前消费者维权意识日益提高,而国内相关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法律法规却相对滞后,这造成消费者维权成本过大,与许多违法经营者的违法成本几乎被“忽略不计”之间均形成较大反差。安徽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第13条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其生命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和个人隐私等人身权和财产受到损害的,有权要求经营者依法予以赔偿。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按照行业规则予以赔偿。”然而,目前司法界通论往往把“损害”作狭义理解适用,强调“鉴定结论”、“侵权行为与鉴定结论的因果关系”。孙卫东个人认为,至少应在对不特定消费者权益受到损害事件中,把“损害”作广义的理解适用,即只要经营者销售违禁食品,消费者就应视为受到人身损害,理应得到赔偿,包括精神损害赔偿。只有这样,才能切实保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这也符合有关法律。 另外,孙卫东认为,通过这次索赔事件,反映出有的企业故意对消费者维权设置障碍,不主动提供消费发票,呼吁有关部门督促违规企业迅速整改。 (曹荷 本报记者 丰贤胜) (来源:江淮晨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