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外豫籍学生跨省就业可以直接办理报到手续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18日04:00 河南报业网-大河报 | ||||||||
本报讯省外河南籍大中专学生跨省就业,无须我省出具出省就业证明;凡未经我省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批准在豫招收的大中专毕业生,我省不予办理任何手续。 15日,省教育厅公布了省外院校学生到我省就业如何办理手续的相关政策。据介绍,外省院校河南籍毕业生回豫工作,与省直和中央驻豫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其就业报到手续可直接被学校介绍到接收单位。与省辖市市管或区管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的,需经省辖市毕
对接收单位隶属关系不清楚的,高校可先将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手续介绍到河南省大中专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服务中心。 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河南籍毕业生,愿回原籍就业的,高校可将其就业报到证手续介绍到毕业生生源所在省辖市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愿在全省范围内联系工作单位的,将其就业报到证手续介绍到河南省大中专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服务中心,档案、户口随转。 我省允许省外大中专学校河南籍毕业生跨省就业,此类毕业生无须我省出具出省就业证明,可直接办理手续。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