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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用农用地农户先“审批”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18日04:34 河南报业网-河南日报

  本报讯(记者龚砚庆)今后,在征用农用地特别是基本农田转用时,被征地的村集体和涉地农户的意见将被更加重视,尤其要得到农户的“审批”确认。这是记者15日从全省土地利用座谈会上得到的信息。

  保护耕地尤其是保护基本农田,是当前我国土地法规、政策的核心内容。国务院出台的《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更是将保障农民权益提到了很高的位置。根据这
一决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必须保证征地补偿款按期足额到位;依法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上述费用尚不能使被征地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不足以支付因征地而导致无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的,要增加安置补助费;补偿标准达到法定上限,尚不足以使被征地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以用出让土地收入以外的国有土地有偿使用收入予以补贴。

  同时,我省要求对征地程序、安置途径、征地款项的分配、补偿费用使用情况等,要保证被征地农民的知情权和听证权,要得到农户的点头确认。②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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