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对污染环境屡劝不改夜市烧烤面临两款并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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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18日04:36 河南报业网-河南日报 | ||||||||
本报讯(记者李凤虎)从4月16日起,郑州市行政执法局开始对全市夜市占道经营行为进行清理整顿,对于屡劝不改的违规商户,将处以5万元以下的罚款。 4月16日晚上,郑州市金水区行政执法局联合派出所、办事处等部门,对位于金水路东段和杜岭街的一些占道经营夜市摊点进行集中整治。此次行动,执法人员共取缔违规夜市摊点8个,暂扣桌椅67张,并对阻挠执法的3名违法人员实施拘留。
据郑州市金水区行政执法局夜班中队中队长宋道勇介绍,按照《郑州市城市市容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的有关规定,对于夜市占道经营者,将处以每平方米30元至50元的罚款;对于排放油烟污染环境的,将处以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于屡劝不改的违规经营商户,可两项并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