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动越狱四犯获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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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18日05:00 重庆晨报 | ||||||||
本报讯据华西都市报18日消息去年6月6日,被关押在阆中市第二看守所的犯罪嫌疑人李志平、张丹、曾珠、范波袭警脱逃。2005年4月13日,这4人以暴动越狱罪、抢劫罪、盗窃罪等被南充中院分别判刑;与此同时,在此案中犯窝藏罪和包庇罪的4名当事人也受到相应的法律制裁。 2004年5月中旬,因涉嫌抢劫罪被羁押在阆中市第二看守所10舍的张丹,认为自己可能
在逃亡途中,李志平得到了胡学平等4人的支助,并抢劫一名出租车司机。警方先后于同年6月、9月抓获李志平、张丹等4名犯罪嫌疑人。 南充中院以暴动越狱罪、抢劫罪判处李志平、张丹无期徒刑;以暴动越狱罪、盗窃罪判处曾珠有期徒刑12年;以暴动越狱罪、故意伤害罪判处范波有期徒刑14年。 此外,在李志平、张丹等4人逃跑过程中,“无私”为他们提供帮助的胡学平、文显江、吴映兰、邓元明被分别以窝藏罪、包庇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或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