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止血吸虫病向城市蔓延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18日07:27 潇湘晨报 | ||||||||
本报讯目前,我国血吸虫病病人居高不下,钉螺扩散明显,已达标地区疫情回升,疫情有向城市蔓延之势。为了遏止这一趋势,昨日,卫生部向全国下发《全国血吸虫病监测方案》,将以前的20多个监测点上升到80个监测点。作为血吸虫病疫情严重的省份,我省扩充到16个监测点。 我省著名血吸虫病防治专家、卫生部血吸虫病咨询专家蔡凯平指出,及时了解和掌握
据悉,1990年开始在流行区相继设立了20多个疫情监测点。卫生部分析,目前,全国血吸虫病病人居高不下,钉螺扩散明显,已达标地区疫情回升,疫情有向城市蔓延之势。因此,卫生部以行政村为单位,在全国1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共增加监测点至80个,我省有16个监测点。 卫生部要求,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血防机构)负责对所报告的急性血吸虫病病例在1周内进行个案调查并上报。 监测点一旦发现当地钉螺面积大幅度增加?熏或感染螺密度明显升高,或发现首例急感病人,或有突发社会、自然因素出现,应加强调查研究,并将调查结果上报,作出疫情预警报告。 各级医疗、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有关单位发现血吸虫病突发疫情或发现有可能发生血吸虫病突发疫情时,应当在2小时内尽快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同时进行网络直报。地方卫生行政部门接到血吸虫病突发疫情信息报告后,应当在2小时内尽快向本级人民政府和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不得瞒报、漏报、缓报。记者刘少龙实习生 王 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