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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日起可到银行缴养路费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18日07:40 重庆时报

  本报讯(记者 邓姣)养路费到银行缴的时间定下来了。昨日,记者从市征稽局获悉,本月25日起将全面启动银行代收费,目前仅在重庆市交通银行主城20个分理处开展,但最终将实现重庆市交通银行全市范围内各储蓄网点的银行代征。

  据市征稽局新闻发言人陈卫东介绍,车主可凭在各征稽所初始化后的年票IC卡,按单位缴纳无欠费或欠费不超过一个月的车辆的公路养路费、货附费、客附费。

  “目前银行代征还只限于主城区,但随着项目进度的有序推进,市征稽局还将逐步开展电话银行、网上银行缴费,为车主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缴费条件,营造良好的缴费环境。”陈卫东透露。

  四省(市)建立西南征稽“联盟”

  在哪买车在哪征“三费”

  本报讯(记者 邓姣)日前,重庆、云南、贵州、四川联合建立了西南片区征稽工作协作机制,对征稽工作涉及到各省(市)间的重点和难点达成共识。据悉,这种几省(市)的征稽协作,在全国尚属首例。

  据介绍,由于货车征费吨位核定不统一、汽车销售形式多元化,造成了省(市)际间车辆外挂入籍,造成我市养路费等相关规费的流失。市交通征稽局新闻发言人陈卫东称,“目前我市约有5000辆车在外省(市)缴费,使我市损失几千万”。

  上周在四川召开的“重庆、云南、贵州、四川交通规费征收管理联系会”上明确了,4月15日前已形成事实调驻并纳入本省(市)征费的外省(市)籍车辆,仍维持原缴费管理现状。从4月15日起,对确需在非车籍地缴费的车辆,车主应持身份证、个人申请及施工运输合同等资料到车籍地征稽部门申请办理调驻手续,经省(市)级征稽部门间协商一致后办理。今年6月1日起,对于稽查中发现的征费吨位核定低于相关规定标准的外省(市)籍货运车辆,稽查地征稽机构有权补征交通规费吨位差补。

  又讯 记者昨日获悉,截至3月28日,市交通征费征稽局追缴公路养路费等相关规费1411.9万元,罚款578.4万元。并且,在追费中还查处了一个制造养路费假凭证的窝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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