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董”结婚证 赫见介绍人大名(组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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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18日07:40 重庆时报 | ||||||||||||
本报讯(记者 任然 实习记者 王宇)昨日,记者在重庆市古玩市场见到了两张有着历史内涵的结婚证:一张是解放前民国时期的将结婚双方、主婚人、介绍人、证婚人统统注明的大幅结婚证书,另一张是解放后文革时期带有历史色彩的结婚证。两张证都已经有些残破,泛着微黄。 一张是“七一年元月十七日”发放给四川岳池县的两位“新婚夫妇”:“田仁相、汤才琼二同志自愿结婚,经审查合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关于结婚的规定,发给此证”。登记机关为“岳池劳动公社革委会”。该证上面的图案由一个五角星和红色的绸布等组成,而最上面则是带有历史色彩的字样———最高指示为人民服务。 另一张是解放前民国时期的结婚证,大小40厘米左右,做工精美,文字四周配以花朵、喜鹊的图案,下面两侧是孩童们吹吹打打庆祝的样子,正下方是两只戏水鸳鸯。“结婚证书”上提到,同是“四川省永川县人”的吴至伦和李荣宗“一堂缔约,良缘永结”,“将红叶之盟,载明鸳谱此证”,定于“九月四日上午12时举行结婚典礼”。证书上还顺次载明结婚人、证婚人、介绍人、主婚人。 老结婚证———承载历史痕迹的爱情 20世纪初,结婚证统称为婚书,婚书都是结婚双方在店铺里面购得,然后到政府里面购买印花税票贴在上面,这样就算得到了官方的承认。 当时,婚书质地多为宣纸、毛边纸等,内容全部为手写。 20世纪三四十年代,出现了一种手绘的婚书。大户人家使用的婚书的形式多样,制作精美,很多选择了硬纸、绢面的形式。而结婚证名称也趋于多样化,比如“鸳鸯证”、“鸾凤证书”、“结婚证明”等等。 解放后统一由政府颁发,新娘、新郎名字首次并列。 “文革”时期的婚书十分简单,但却有十足的时代特色,除少数绘有毛主席头像之外,全部要有《毛主席语录》,整个婚书色调简单,一般只用红、黄、黑三色,而落款全部是“××革命委员会”的印章。 “文化大革命”结束以后,结婚证的落款变成了“人民政府印”,而结婚证的形式也越变越小巧,添加了新人的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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