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一煤矿爆炸造成19人死亡正副矿长被判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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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18日07:50 深圳新闻网-深圳特区报 | ||||||||
【据新华社成都4月17日电】(任硌王鑫)记者从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2004年11月13日,四川省彭州市白鹿镇宏盛煤矿发生特大瓦斯爆炸事故,造成19人死亡、11人受伤。4月15日,彭州市人民法院以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分别判处这起特大瓦斯爆炸事故的负责人何永贵、赵顺建有期徒刑7年和6年。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何永贵作为矿长、赵顺建作为副矿长,对自己经营管理的煤
作者:任硌王鑫 编辑:芐х???ā整瑸栯浴l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