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傍名牌”当心走入法律禁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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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18日07:51 大众网-齐鲁晚报 | ||||||||
根据《商标法》规定,如果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上,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标志作为商品名称或者商品装潢使用,足以误导公众的,将被视为侵犯他人的商标专用权。即使已经注册成功的商标,也可能因为与已有的商标类似被重新提起审查,而判断其是否类似的标准则是,新商标与已有商标相比是否足以让人产生混淆。 此外,《商标法》还为驰名商标设置了更为严格的保护措施:驰名商标一旦获得,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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