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菏泽猎捕80余只黄鼬 河南俩农民各获刑6个月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18日08:13 大众网 | ||||||||
本报菏泽4月17日讯(通讯员邓海防王海明记者黄体军)河南省两农民为牟取暴利,非法猎捕黄鼬85只,近日两人分别被牡丹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据悉,这是菏泽因捕杀黄鼬被判刑的首个案例。 2004年12月7日,牡丹区林业局与牡丹区警方联手出击,通过蹲点守候、架网布控等措施,在牡丹区大黄集镇一个体旅馆内,一举将两名非法猎捕国家保护动物黄鼬(黄鼠狼)的
经审查,关某、宋某系河南省淮阳县人,二人曾先后窜至河南兰考、曹县庄寨、牡丹区大黄集等地寻觅黄鼬栖息地,采取下夹子捕杀的方法,非法猎捕黄鼬85只,并将皮毛运往河南省淮阳县销售牟取暴利。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