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一煤矿安全事故造成19人死亡矿长副矿长被判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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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18日08:25 海南新闻网-南国都市报 | ||||||||
据新华社成都4月17日电(任硌、王鑫)记者从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2004年11月13日,四川省彭州市白鹿镇宏盛煤矿发生特大瓦斯爆炸事故,造成19人死亡、11人受伤。4月15日,彭州市人民法院以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分别判处这起特大瓦斯爆炸事故的负责人何永贵、赵顺建有期徒刑7年和6年。 2004年9月28日,彭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所检查发现白鹿镇水观宏盛煤矿存在安全问
作者:任硌、王鑫 (来源:南国都市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