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检总局:四种果冻不能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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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18日09:20 东方早报 | ||||||||
综合新华社、《北京青年报》报道 继中消协警示儿童慎食小杯果冻之后,国家质量监督总局昨天发布了对我国一些省份和城市进行的质量抽查报告。报告显示目前我国果冻产品抽样合格率为78.1%。值得一提的是,曾经引发“小杯果冻噎死女婴事件”(早报曾连续报道)的上海华元鲜果冻因质量较好进入了红榜。
上海华元进入红榜 国家质量监督总局提醒消费者,四种果冻产品不要选购。这四种进入黑榜的产品主要是可溶性固形物达不到标准规定的要求,企业未按标准组织生产,减少投料,导致产品不合格。 4种产品质量较差进入黑榜的产品是:成都市武侯区百川食品厂108克装的“小超哥”好气派果冻、津乐食品饮料厂40克装的“小康仔”吸吸果冻、重庆市九龙坡区日财食品厂16克装的“乐佳佳”水果冻、重庆沙区鸿发食品厂15克装的“红毛丹”果冻。 抽查32种合格25种 6种产品质量较好进入红榜的产品有:阳江喜之郎杏子果肉果冻、东莞徐福记杨桃果味型冻、福建雅客欢吸可吸果冻、海口椰树果冻、上海台尚青春果冻、上海华元鲜果冻(蜜柑)。 国家质量监督总局的专家称,果冻产品是指用食用海藻胶或其他食用植物胶、食糖、食品添加剂等为原料加工而成的胶冻食品。其产品外观晶莹剔透、口感爽滑、汁感丰富,是一种深受广大消费者特别是少年儿童喜爱的食品。近期,国家质检总局对果冻产品质量进行了国家监督抽查,共抽查了上海、江苏、四川、福建、广东、山东、海南、重庆、陕西等9个省、市29家企业生产的32种产品,合格25种,产品抽样合格率为78.1%。 复查不合格企业将停业 本次抽查结果表明,大、中型生产企业产品质量较好,这些企业的产品产量大,市场占有率高,因此质量较好的果冻产品在市场中占主导地位。本次抽查发现,不合格产品还存在以下几个方面质量问题:部分小企业超限量使用甜味剂甜蜜素;部分企业超范围使用防腐剂苯甲酸;产品的标签不规范。 根据本次抽查的结果和抽查中反映出的问题,国家质检总局将责成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做好不合格企业的复查整改工作,到期严格复查,对于复查仍不合格的企业要停业整顿,不让不合格的产品流入市场,以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利益,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