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瑞安保护临时工权益普工月薪不得低于50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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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18日09:42 温州新闻网 | ||||||||
温州新闻网4月18日消息:日前,瑞安市出台政策,从规范市级事业单位临时工管理着手,通过完善劳动合同制、提高待遇等途径,切实保护临时工权益。 该市规定,事业单位招聘临时工,不仅要实行劳动合同制,而且劳动合同期最长不得超过一年。同一单位聘用同一临时工连续期限不得超过10年。自聘用之日起15日内,单位必须与临时工签订劳动合同。若聘用单位一次性招聘临时工3名以上的,须按岗位要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单位录用正式工作人员或临时性工作任务完成后,须立即终止使用临时工。
此外,还明确了临时工的待遇。保洁员、清扫工、勤杂工、门卫、养护工、保卫、炊事员等普工岗位月工资分500元、600元、800元等3档;教师、教练员、驾驶员、维修电工、文字录入员等技术岗位月工资分800元、1000元、1200元等3档。(温州日报曾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