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委副书记指出落实信访条例解决涉法上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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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18日10:17 甘肃日报 | ||||||||
甘肃省委副书记陈学亨在4月15日召开的省级政法部门集中处理涉法涉诉上访问题汇报会上指出,要以贯彻实施新修订的《信访条例》为契机,强化工作措施,严格落实责任,认真做好集中处理涉法涉诉上访各项工作,切实维护全省社会大局的和谐稳定。 陈学亨强调,政法部门作为司法执法机关,在贯彻落实《信访条例》上必须走在全省前列。要把做好信访工作作为落实执法为民思想、履行法定职能、接受群众监督的重要方
要全面把握条例内容,做好受理、办理和督办等各个环节的工作,依照条例规定和要求办理信访事项,并严格落实相应的法律责任。 陈学亨要求,要对涉法涉诉类重点上访案件进行一次全面的梳理,限期予以解决。要认真改进信访案件交办方式,分清责任主体,减少转办环节,提高办理效率,该由哪个单位解决的直接交由哪个单位处理,坚决杜绝层层转办、一转了之的做法。要深入研究解决问题的办法,切实提高息诉罢访率。对司法执法过程中确实存在问题的案件,要坚决纠正,并严格追究办案人员的责任。 对符合法定程序、适用法律正确的案件,要采取听证会等办法对当事人进行教育说服,促使问题解决。对个别无理取闹的,要依法进行处置。 陈学亨指出,新修订的《信访条例》明确规定,对涉法涉诉类上访,各级信访部门不再受理。政法部门要适应这一变化,积极探索建立主管领导牵头、信访机构组织协调、有关业务部门各负其责的信访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要完善联合接访和领导接访等各项制度,全面推行领导包案、挂牌督办、公开办理、责任追究等行之有效的措施办法,推动信访问题的及时有效解决。要把严格、公正、文明执法作为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涉法涉诉上访问题的根本性措施来抓,对今后发生的涉法涉诉上访案件,一律实行首办责任制,凡是在司法执法过程中存在问题的,必须严肃处理,决不能姑息迁就,以此维护法律的尊严,维护党和政府的形象。要提高办案质量和水平,把严格依法办案和对群众进行法制宣传教育有机结合起来,把结案和息诉有机统一起来,努力做到“辨理析法、胜输皆服”,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最大化。 (张永贤)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