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收入过百亿重奖经营者50万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18日10:37 西安新闻网-西安日报 | ||||||||
本报讯(记者张平阳实习生叶维斯)“对符合扶持条件的企业,年收入过100亿元,每年奖给主要经营者50万元;过50亿元,每年奖给主要经营者20万元;过10亿元,每年奖给主要经营者10万元。”4月15日,高新区管委会负责人向众多企业和媒体发布了扶持龙头企业的优惠政策。 为了培育龙头骨干企业,提高企业在国际国内市场的竞争力,西安高新区管委会昨日
除了重奖经营者外,优惠政策还包括贷款贴息和市场开拓补贴。对符合条件的扶持企业,按其当年纳税总额的5%给予补贴,用于企业支付其贷款利息;但对年营业收入达到100亿元及其以上的每年奖励不大于1000万元;达到50亿元不足100亿元的,每年奖励不大于500万元;达到10亿元不足50亿元的,每年奖励不大于100万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