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照经营牵出非法集资 已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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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18日10:47 石家庄日报 | ||||||||
本报讯(徐晨霞)近日,根据群众举报,长安工商分局执法人员查处了一起无照经营案。在工商人员的深入调查中,发现当事人有非法集资的重大嫌疑。 该局执法人员接到群众举报,称健康路某写字楼一房间内有可疑经营行为,平时大门紧锁,只有熟人或在熟人带领下才能进入。根据举报内容,该局广安街工商所经过暗中摸查,掌握情况后,与青园街刑警中队联合执法,对该经营场所进行查处。
经查,此处负责人王某,主要经销青岛某海生物有限公司生产的硫酸氨基葡萄糖胶囊,未到工商机关办理注册登记,属于无照经营。执法人员依法扣封了现场存放的产品和账簿等。 在随后的深入调查中,执法人员根据暂扣的资料、账簿和当事人的交代,敏锐地感觉到当事人有非法集资的重大嫌疑,且集资数额巨大。据执法人员调查:王某以青岛某海生物有限公司建污水处理厂的名义进行集资,集资期限为3个月,前两个月各返还集资人集资款的10%,第三个月返还本金。集资人可以介绍他人参与集资,并获得他人集资款16%的“信息咨询费”,构成了金字塔形的集资网络,集资数额累计达人民币数百万元。 由于案情特殊,涉案金额巨大,长安工商分局组织有关人员连夜研究,并与市公安局经侦支队联系,依法将此案移交给司法机关处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