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辽宁纠错案212件 办错案人员遭追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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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18日10:48 燕赵晚报 | ||||||||
辽宁法制报讯记者昨日从省委政法委组织召开的省委政法委员会全体会议上独家获悉,去年全年,全省纠正有错误和有瑕疵的案件212件,追究违法违纪办案人员232人。 记者从会议上了解到,为了真正体现执法为民宗旨和增强维护司法机关的公信力,减少直至杜绝错案,省委政法委决定,在全省政法系统全面实行领导干部包案责任制。按照省委要求,省委政法委正副书记、省直政法部门正副职领导、各市委政法委正副书记、各市
省委政法委强调指出,所有包案案件必须在5月下旬结案并向省委上报处理结果(因情况复杂到期未能办结的由包案领导一包到底直至解决);包案案件总的结案标准是:事实清楚、定性准确、适用法律法规和政策正确、处理意见恰当、程序规范、手续完备、处理结果原则上要与上访人见面并有其签字意见、有结案报告并经包案领导审核把关和签字;要求息访率达到70%。 孟锦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