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燕赵都市报:谁给了富豪在风景区修坟墓的权利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18日11:20 燕赵都市报

  作者:陈方

  《我唾弃你的坟墓》,借用这部臭名昭著的电影名字来表述民众对富豪在国家森林公园毁林修墓的逼视与愤怒,不算夸张。

  梅岭国家森林公园是南昌市著名的风景名胜区。然而,万木丛中赫然矗起的一座豪
华坟墓严重破坏了山光树色的秀美与协调。这座从2002年即毁林动工,此后连年扩建,至今尚未完工的豪冢,竟为江西一位拥有3亿资产的著名民营企业家所建。因建墓人“身份”的特殊,在当地产生了十分恶劣的影响。(相关报道见昨日本报7版)

  前段时间被媒体炒得沸沸扬扬的江西部分干部违规在庐山景区抢建别墅的丑闻余声未去,现在又曝出了富豪在森林公园里毁林修建豪华坟冢的新闻。作为国家所有的风景名胜区,谁也没有权力把风景名胜区的某部分圈起来修建私家陵园,剥夺寻常百姓拥有它的分享权。况且,坟冢的修建还是以毁灭三四百平方米的林木为代价。

  旅美学者薛涌指出,在中国的先富阶层中,我们只有财富意义上的富豪,缺乏文化意义上的富豪。在美国社会,人们谈一个体面的富人,很少谈他或她住什么房子、怎么花钱。人们谈论的,是这些人都捐了什么。

  相比之下,我们的一个个富豪却及尽所能地用奢侈消费、好车、别墅,甚至是豪冢来标榜自己的富人身份。正像报道中一些市民所说,建豪华坟墓看似孝敬死者,其实是活人在显摆自己的地位、面子,是富人心态畸形膨胀的一种表现。当然,国外用了几个世纪才积淀传承下来的上流社会文化,我们不能奢侈当下的中国富豪们在一两天内学会。我们可以容忍富豪们不热心慈善,容忍他们尽情摆阔,但有一个底线绝对不能宽容———至少他们不能侵犯其他人的利益,尤其不能侵占公共资源。拥有3亿元资产的富豪徐桂芬,肆无忌惮地破坏国家森林公园生态环境来修建私家坟冢,难怪网友讽刺其充其量是个“暴发户”,无法担当“企业家”的尊称。

  我们的确还未曾拥有健康的富人文化。缺少了道德意识和社会责任的中国富豪们,没有任何精神传统对其穷奢极欲进行制约,单靠富人们的自律是无法保证他们不侵犯公共资源与公共利益的。在此情况下,政府部门监管到位应该义不容辞。

  如果说部分干部在庐山景区抢建别墅是“权势开道”,那富豪在森林公园里毁林建墓绝对逃不脱“资本当家”的圈子。梅岭国家森林公园里的这座豪华坟冢从2002年就开始毁林修建,历时3年,依然无法阻止它继续被扩建。相关民政、林业部门都知道该富豪在国家森林公园内修建豪华坟墓,明显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殡葬管理条例》和国家相关的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我们一直态度明确地反对这一做法,但人家根本没把我们放在眼里。”有点智商的人都不难想像,如果这事摊到一个普通百姓头上,怎么能够坚持3年?在这3年的时间里,如果相关政府部门真正下决心来查处,老百姓是不会相信建墓者“根本不把我们放在眼里”的。这3年里,是不是有“资本”结合了“权势”,“权势”又为“资本”打通了违规的小道?据悉湾里区有关部门已经成立了调查组对此进行调查,而老百姓认为连续3年施工都没人管得了,建墓者大有“来头”,最终很可能不了了之。联想到一些“有始无终”的新闻,这样的担忧也绝非杞人忧天。

  既然事情已经被曝光,我们希望能有个一清二楚的查处结果。否则,留给公众的不仅仅是一座“被唾弃的坟墓”,还有对执法公信力的怀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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