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环境保护共同准则《长江宣言》诞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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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18日12:02 中国广播网 | ||||||||
中广网武汉4月18日消息(记者张毛清)17号在武汉闭幕的首届“长江论坛“,由国家水利部、环保总局、林业局、长江沿线11省市及世界著名流域机构,共同发表了《长江宣言》,长江环境保护自此有了共同遵守的准则。 国务院有关部门、长江干流11省区市政府及有关组织共同召开的首届长江论坛,就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水害防治、资源开发利用与经济社会发展等进行广泛交流和深入探讨
宣言清晰认识到长江面临的水质污染、水土流失、水域生态遭严重破坏等事实,赞同治理长江的思路为“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以保障长江沿线居民饮水安全及不受洪水侵害。最重要的是,《宣言》积极倡导长江流域高层及水利、农业、交通等部门的充分沟通,建立信息平台,加大资金投入和尽快推出《长江法》,为子孙后代留下一条健康的长江。 水利部部长汪恕成介绍说:“应该看到,洪水灾害依然是心腹之患,水污染问题还未得到有效遏制,水土流失严重,长江流域治理、开发与保护的任务十分艰巨。把长江的事情办好,要以科学发展观念为指导,坚持维护健康长江、促进人水和谐的基本理念,坚持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 《宣言》呼吁,逐步实现流域管理和行政区域管理相结合的流域综合管理,是当今世界河流管理的趋势和方向,也是维护健康长江的迫切需要。长江保护与发展为国运所系,善待长江,珍惜长江,保护长江,任重道远。来源:中国广播网责编:张春梅 | ||||||||